今天,人力的价值逐渐凸显。在所有生产要素中,人力超过资本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要素,基本已是企业的共识。但人力话语权增加的同时,对企业来说面临的则是人才难留的问题。用什么方式留住人才、吸引人才是令所有企业管理者头疼的问题,也是一个时代性的管理难题。“合伙人制度”就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。
合伙人制度,从法律意义上,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。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,并对经营亏损共担无限责任。从企业管理和治理机制上来说,合伙人制度其实也是一种激励机制,激励的方式是通过股权分配,将员工变为企业的事业合伙人。它的核心也是股权激励,但比起股权激励侧重的利益共享,合伙人机制则更强调风险共担。不愿承担经营风险的人,即使能力再强也不能成为企业合伙人。因此它是比股权激励程度更深的一种激励机制,更能为企业汇聚志同道合、愿意为了共同目标而付出实际努力的人。
在精神层面,合伙人制度相比股权激励也更深入。因为它有一套完备的“共识、共创、共担、共享”的合伙人文化。通过共识意识使员工与企业在愿景、使命和价值观上达成一致,在战略目标上达成共识,从而形成具有高度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使命驱动型团队,共同为了战略目标努力。共创是在共识的基础上,合伙人团队以客户为核心,人人尽己所能,人人积极主动,在各自的岗位上努力为企业创造价值,将各自的能量发挥到最大。共担是合伙人文化最重要的构成,是否愿意共担企业发展责任和经营风险,在企业遇到难关时不退缩,勇于担当是选拔合伙人的底线。共担能为企业筛选出真正合格的合伙人。共享则是合伙人在共同的使命驱动下,积极创造价值、勇于担当风险之后的利益回报。以此用合伙人文化的“共识、共创、共担、共享”来激活合伙人精神,能使员工与企业真正在精神上同频共振,成为彼此成就的事业合伙人。
当然,合伙人文化的落实需要制度保障,没有制度保障,合伙人文化无法落地,合伙人制度最后也只能成为一种形式,无法发挥出它真正的作用。在人力资本时代,人才是重要的,但重要的是人才团队,一个“共识、共创、共担、共享”的合伙人团队,将承载企业通往更远的未来。